数字转中文大写
把小写阿拉伯数字金额转换成人民币中文大写
阿拉伯数字与中文大写数字对应表
填写发票、合同或支票前,可先对照下表确认阿拉伯数字与规范中文大写数字的写法。票据应使用「壹贰叁」一行,避免使用「一二三」。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0 | 十 | 百 | 千 |
|---|---|---|---|---|---|---|---|---|---|---|---|---|
| 壹 | 贰 | 叁 | 肆 | 伍 | 陆 | 柒 | 捌 | 玖 | 零 | 拾 | 佰 | 仟 |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零 | 十 | 百 | 千 |
金额单位常用「元、角、分、整」,大额还可使用「万、亿」。本工具转换结果供参考,正式票据请以财务制度为准。
在线人民币大写转换器说明
麻雀查在线人民币大写转换器是一款免费的数字金额转中文大写工具,可把小写阿拉伯数字快速转换成标准人民币大写写法,适用于发票、合同、报销单与支票填写。全部在浏览器本地完成,无需上传金额数据。
人民币大写规则的写法和繁体字转换有所不同,例如 10000 应写作「壹万」而非「壹萬」。转换方法:在上方输入框填入金额(如 1688.99),选择「元」或「圆」,点击「转换为大写金额」即可;支持小数点与英文逗号千分位(如 1,688.99)。
中文大写数字历史渊源
大写数字的使用可追溯到明朝。相传明太祖朱元璋因「郭桓案」等重大贪污案,要求账册数字由「一、二、三…十、百、千」改为「壹、贰、叁…拾、佰、仟」等复杂汉字,以增加涂改难度。后来「陌」「阡」又规范为「佰」「仟」,并沿用至今。因此财务票据至今仍要求使用大写数字,以防金额被篡改。
人民币金额用到的中文大写汉字
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
人民币常识
人民币(缩写 RMB)是我国大陆地区的法定货币。尽管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人民币或支票,但许多人并不熟悉人民币大写的正确写法。人民币在 ISO 4217 中简称为 CNY(China Yuan),常用简写为 RMB(Ren Min Bi);货币符号为「¥」,读音为「元」。人民币按材料分为金属币(硬币)与纸币(钞票),纸币与硬币等价流通,目前已发行五套人民币。
人民币大写数字注意事项
银行、单位和个人填写的各种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和现金收付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支付结算的准确、及时和安全。票据和结算凭证是记载账务的会计凭证,是记载经济业务和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因此,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必须做到标准化、规范化、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样,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毛、另(或 0)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若金额书写中使用繁体字(如贰、陆、亿、万、圆),票据实务中一般也可受理,但本工具按简体人民币规范输出。
人民币大写正确写法要点
-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
-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
- 阿拉伯数字小写金额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汉语语言规律书写。例如:¥1409.50 写成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6007.14 写成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1680.32 可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或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107000.53 可写成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零伍角叁分或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伍角叁分。
- 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元」后面应写「零」字,如 ¥16409.02 写成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零玖元零贰分,¥325.04 写成人民币叁佰贰拾伍元零肆分。
- 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小写金额数字要认真填写,不得连写导致难以分辨。
- 票据的出票日期须使用中文大写。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如 1 月 15 日写成零壹月壹拾伍日,10 月 20 日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出票日期小写填写的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人民币上的盲文
盲文是供盲人书写、摸读的文字,以点状表示。人民币上的盲文代表不同面值,方便盲人识别;盲文凸印在专用纸张上,盲人可通过触摸识别面额。
前三套人民币纸币未印盲文符号。自 1987 年第四套人民币起,主币正面右下角或左下角凹印盲文数字:1 元、2 元、5 元、10 元券在左下角分别加印 1 个、2 个(竖列)、2 个(斜列)、4 个小黑点;50 元、100 元券在右下角分别加印 5 个、7 个小黑点。第五套人民币仍保留盲文数字,便于视障人士识别面额。
以上规范说明供填单参考,正式票据请以金融机构及财务制度要求为准。